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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紡織出口遭遇嚴(yan) 峻的貿易摩擦 紡企需謹慎
世界經濟增速放緩和不景氣,導致了國際貿易保護加劇和貿易爭(zheng) 端增多。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預測,今年我國紡織出口企業(ye) 將遭遇更多貿易摩擦,並呈現日趨多樣化、綜合化和隱蔽化等特點。
近年來,我國國際貿易地位日益提高、出口競爭(zheng) 力逐步增強,卻不斷地遭遇貿易摩擦,特別是隨經濟危機而來的國際貿易保護主義(yi) 抬頭,更給中國外貿出口企業(ye) 帶來嚴(yan) 峻的挑戰。
2009年5月28日,烏(wu) 克蘭(lan) 國際貿易跨部門委員會(hui) 通過了第АД-204/2009/4402-35號裁定,對原產(chan) 於(yu) 中國的帶絨織物(含長絨織物)和毛巾織物作出反傾(qing) 銷終裁。2009年6月8日,秘魯國家競爭(zheng) 和知識產(chan) 權保護委員會(hui) 傾(qing) 銷和補貼調查委員會(hui) 發布公告,根據秘魯ColotexPeruS.A.公司的申請,將對進口自中國的棉布和混紡布現行反傾(qing) 銷稅啟動。2009年3月30日,阿根廷經濟部發布第86/2009號決(jue) 議,對原產(chan) 自中國的粗斜紋布發起反傾(qing) 銷調查。
中國出口企業(ye) 遭遇越來越多以安全和環保為(wei) 名的技術壁壘的同時,反補貼、反傾(qing) 銷等新型貿易摩擦在一段時間裏呈現出更加頻繁和密集的態勢。反補貼已成為(wei) 我國貿易摩擦的新領域和熱點,中國遭遇反補貼調查數量躍居全球第一。另據世貿組織統計,自1995年世貿組織成立以來,成員方反傾(qing) 銷立案中涉及中國產(chan) 品的調查案件占總數的1/7左右。中國已連續多年成為(wei) 世界上遭受反傾(qing) 銷調查最多的國家,目前,全世界1/3的反傾(qing) 銷案件針對中國。
當前國際貿易摩擦具有數量居高不下、從(cong) 傳(chuan) 統市場擴散到新興(xing) 市場、反傾(qing) 銷、保障措施、技術性壁壘等特點,這些也成為(wei) 國際貿易摩擦的新動向。相關(guan) 國家經濟和戰略意圖,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主要發達國家經濟增長緩慢、國際產(chan) 業(ye) 結構不協調等是國際貿易摩擦頻發的深層次原因。
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指出,隨著全球經濟危機的不斷深化,國際貿易保護主義(yi) 會(hui) 進一步抬頭,今年我國將麵臨(lin) 更多的貿易摩擦,並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如德國政府近日修訂的消費品條例,規定不得在皮革手套及皮革玩具中檢測出六價(jia) 鉻殘留,就是歐盟市場對進口皮革類產(chan) 品打出的“生態牌”。皮革製品涉及手套、玩具、鞋帽、服裝等多個(ge) 產(chan) 品種類,也是我國服裝出口的重點產(chan) 品。6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歐盟關(guan) 於(yu) 化學品注冊(ce) 、評估、授權與(yu) 限製的法規》(簡稱REACH法規),進一步提高了歐盟化學品進口門檻。該法規的施行將對包括我國在內(nei) 的世界各國化學產(chan) 業(ye) 及下遊行業(ye) 的近3萬(wan) 種化工產(chan) 品產(chan) 生較大影響。產(chan) 品涉及機電、紡織服裝、玩具、化纖等產(chan) 品。
歐盟實施的一係列法規,使貿易摩擦呈現多樣化、技術化和隱蔽化。更多的國家將以產(chan) 品質量、安全為(wei) 借口,對我國出口紡織產(chan) 品采取限製措施和技術性貿易措施,成為(wei) 影響我國紡織品出口的主要障礙,而知識產(chan) 權、企業(ye) 社會(hui) 責任等方麵的貿易壁壘也在不斷增加。還有,我國所遭受的“反補貼”等新的貿易摩擦形式會(hui) 繼續增加,反補貼案仍將是未來兩(liang) 年的焦點。與(yu) 反傾(qing) 銷調查以企業(ye) 為(wei) 主要目標不同,反補貼調查的對象包括政府和企業(ye) ,且主要矛頭指向政府的經濟政策和製度安排。被指控的項目一旦被認定為(wei) 補貼,就會(hui) 對我國宏觀經濟政策和調控措施的運用產(chan) 生負麵影響。從(cong) 行業(ye) 來看,鋼鐵、紡織、機械、造船等是反補貼調查的熱點。
另外,我國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貿易摩擦有可能加劇。一些東(dong) 歐、拉美國家與(yu) 我國同屬發展中國家,經濟結構同樣以製造業(ye) 為(wei) 主,因此與(yu) 我國在經濟結構上缺少互補性,其國內(nei) 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和支柱產(chan) 業(ye) 容易受到我國產(chan) 品的衝(chong) 擊。新型貿易摩擦對企業(ye) 提出了新的挑戰,為(wei) 此,專(zhuan) 家們(men) 指出,要更好地應對,政府和企業(ye) 都應做好充足的準備。
為(wei) 此,企業(ye) 要了解WTO規則和貿易救濟調查的相關(guan) 知識,以不變應萬(wan) 變,在遭遇貿易摩擦案件時要積極應訴,團結作戰一致對外。企業(ye) 在研發、生產(chan) 、營銷、會(hui) 計等方麵要規範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財務會(hui) 計製度和知識產(chan) 權保護體(ti) 係。此外還要加強行業(ye) 自律、維護良好的外貿經營秩序,遵守商業(ye) 道德和市場規則,主動抵製低價(jia) 競銷等擾亂(luan) 出口經營秩序的行為(wei) 。同時,政府也應做好應對工作。有關(guan) 部門應積極主動通過多渠道收集信息,為(wei) 企業(ye) 應對做好信息谘詢、培訓等工作,並應善於(yu) 采用國際貿易規則保護自己的利益,特別是要充分重視和利用複議的權利,根據WTO規則可以對技術壁壘的不合理內(nei) 容提出異議,為(wei) 本國企業(ye) 出口爭(zheng) 取主動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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