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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海關(guan) 製度的重大改革--WCO《全球貿易安全和便利標準框架》評介
世界海關(guan) 組織認為(wei) ,國際貿易是世界經濟繁榮的源動力,海關(guan) 在加強全球供應鏈安全和通過稅收征管與(yu) 貿易便利化促進社會(hui) 經濟發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美國“9.11”事件以後,世界海關(guan) 組織在一般意義(yi) 上貿易便利化的基礎上,特別針對貿易安全問題提出了指南,包括增強風險管理、應用高科技、國際合作等三個(ge) 要素。2004年6月世界海關(guan) 組織理事會(hui) 決(jue) 定在上述指南基礎上發展標準框架,2004年12月世界海關(guan) 組織政策委員會(hui) 采用了指南,初步形成了《全球貿易安全和便利標準框架》(以下簡稱《標準框架》),並於(yu) 2005年6月召開的世界海關(guan) 組織年會(hui) 上作為(wei) WCO成員必須實現的最低標準而通過的文件。該《標準框架》的內(nei) 容涉及海關(guan) 的全麵業(ye) 務和全方位的改革方向,描述和規劃了現代海關(guan) 發展的模式和藍圖,代表海關(guan) 未來的發展方向,是對世界海關(guan) 製度的重大改革。
2006年世界海關(guan) 組織年會(hui) 的一個(ge) 重要議題就是推進《標準框架》的落實進程。至今,有130多個(ge) 成員海關(guan) 向世界海關(guan) 組織遞交了《標準框架》實施意向書(shu) ,這表明世界海關(guan) 組織的大多數成員都將逐步實施《標準框架》中的有關(guan) 內(nei) 容。中國海關(guan) 作為(wei) 世界海關(guan) 組織的重要成員,積極參與(yu) 了《標準框架》的製定和磋商工作,並提交了實施意向書(shu) 。中國海關(guan) 為(wei) 穩步推進《標準框架》的實施積極做準備,2006年9月19日,中國與(yu) 歐盟簽署了《安全智能貿易航線聯合共識》,中歐海關(guan) 將針對海運集裝箱運輸進行貿易安全試點合作,在對等互利的基礎上交換有關(guan) 數據信息,加強共同風險分析,建立統一的安全標準,逐步探索實現雙方海關(guan) 監管標準的相互認可,從(cong) 而對經過認證的企業(ye) 快速放行。這項合作計劃將對中歐之間的海上供應鏈安全與(yu) 便利產(chan) 生重要影響。雙方同意在中國深圳/香港至歐洲荷蘭(lan) 鹿特丹和英國的費力克斯托港之間進行中歐航線安全智能貿易航線試點計劃。該試點計劃以集裝箱自動化跟蹤和檢測係統為(wei) 基礎,將貨物供應鏈各環節的參與(yu) 者(起運港/轉運港/目的港、發貨人/收貨人、承運人、出口地海關(guan) /進口地海關(guan) 等)緊密結合起來,實現貨運和報關(guan) 信息共享。
《標準框架》的宗旨該《標準框架》的宗旨是對現有的海關(guan) 運作模式進行重大改革,以增強各國海關(guan) 應對安全與(yu) 便利這兩(liang) 大挑戰的能力;製定全球範圍供應鏈安全與(yu) 便利的標準,促進穩定性和預見性;形成對所有運輸方式適用的一體(ti) 化供應鏈管理;增強海關(guan) 應對21世紀挑戰和機遇的作用、職能和能力;加強成員海關(guan) 之間合作,提高甄別高風險貨物的能力;加強海關(guan) 與(yu) 商界的合作以及通過保護國際貿易供應鏈安全促進貨物暢通無阻的流動。該《標準框架》確定了一些原則和標準,作為(wei) 世界海關(guan) 組織成員必須實現的最低標準。
《標準框架》明確提出了海關(guan) 監管應當引入風險管理的理念,通過加強國際間海關(guan) 以及海關(guan) 和企業(ye) 之間的信息共享,提高海關(guan) 對企業(ye) 標準化管理,規範企業(ye) 作業(ye) 流程,使海關(guan) 監管流程與(yu) 企業(ye) 作業(ye) 流程充分融合,有效防範海關(guan) 監管風險,通過優(you) 化海關(guan) 組織機構和管理體(ti) 製,改革業(ye) 務製度,調整作業(ye) 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進一步簡化海關(guan) 手續,使海關(guan) 監管順應物流的客觀規律,盡可能少地阻斷正常物流。
《標準框架》包括了四個(ge) 核心元素,兩(liang) 個(ge) 支柱,17項標準和關(guan) 於(yu) 這17項標準的技術性規定。
《標準框架》的四個(ge) 核心元素《標準框架》的四個(ge) 核心元素包括,要求提前遞交進出口及轉運貨物的電子信息,采用一致的風險管理手段,應進口國的合理要求,出口國海關(guan) 對出口的高風險集裝箱和貨物進行查驗以及要求海關(guan) 要向滿足該標準的商界提供相應的便利。
《標準框架》的兩(liang) 個(ge) 支柱與(yu) 17項標準
基於(yu) 這四項要素,《標準框架》提出了保障供應鏈安全的兩(liang) 大支柱,即海關(guan) 與(yu) 海關(guan) 之間的合作安排和海關(guan) 與(yu) 商界之間的夥(huo) 伴關(guan) 係。第一個(ge) 支柱即海關(guan) 與(yu) 海關(guan) 之間的合作安排,包括了“海關(guan) 應遵照世界海關(guan) 組織在綜合供應鏈管理指南(ISCM Guidelines)方麵規定的海關(guan) 監管程序進行操作”等11項標準,涉及到供應鏈管理、查驗權力和查驗技術、風險管理和布控、電子信息交換、績效和安全評估以及工作人員的廉政等海關(guan) 監管工作的各個(ge) 方麵。這些標準還將鼓勵海關(guan) 和其他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幫助政府實施統一的邊境管理和控製,並通過采取必要措施,使政府能夠擴大海關(guan) 在這個(ge) 領域的權限和職責。第二個(ge) 支柱即海關(guan) 與(yu) 商界的合作,包括6項標準,企業(ye) 應執行以海關(guan) 設定的安全標準為(wei) 參數的自我評估程序、供應鏈經營者本身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授權認證的取得、新技術的采用、與(yu) 海關(guan) 的合作與(yu) 交流以及獲取貿易便利的條件等等。這其中,取得“授權經營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AEO)的地位並得到供應鏈中其他各方的承認對從(cong) 事國際貿易的企業(ye) 來說大概是最重要的,這將使其可以得到各方的信任並得到各項貿易便利措施所帶來的好處,比如由於(yu) 查驗率降低而使得貨物的通關(guan) 速度加快,因為(wei) 建立了一套國際標準,實現了一致性和可預見性,減少多樣而複雜的報告要求,從(cong) 而節約時間和成本等。
《標準框架》的技術性規定為(wei) 便於(yu) 各國海關(guan) 實施這些標準,《標準框架》還就每項標準製定了詳細的實施細則(也稱作技術性規定)。例如關(guan) 於(yu) 第二個(ge) 支柱標準的實施細則規定,關(guan) 於(yu) 夥(huo) 伴關(guan) 係,“共同製定的海關(guan) ———商界夥(huo) 伴關(guan) 係文件應盡可能根據授權經營者(AEO)商業(ye) 模式,啟動書(shu) 麵的可驗證的安全步驟和程序,以保證AEO的商業(ye) 夥(huo) 伴,包括生產(chan) 商、產(chan) 品供應商和一般的商人宣布遵守保障全球貿易安全與(yu) 便利標準框架中各標準條款的意向”;關(guan) 於(yu) 安全問題,“應通過必要的自動備份方式,諸如需要定期換發新證的個(ge) 人分配密碼賬戶,適當的信息係統安全培訓和對於(yu) 未授權進入或誤用信息的保護來保護貿易敏感數據”;關(guan) 於(yu) 授權認證,“海關(guan) 當局應和商界代表一起設計一套確認體(ti) 係或者資質鑒定製度,使企業(ye) 通過獲取經授權經營者資格而得到激勵”,“各海關(guan) 應對授權經營者(AEO)地位予以互相承認”。《標準框架》的標準和實施細則大都來源於(yu) 世界海關(guan) 組織已製定的有關(guan) 公約及其成員的一些比較成功的實踐經驗。今後,世界海關(guan) 組織將繼續研究實施的步驟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積極推動世界海關(guan) 組織成員和其他相關(guan) 國際組織的執行《標準框架》有關(guan) 規定。
《標準框架》的實施將加強各國海關(guan) 的合作,采用數據交換、預先申報、風險評估等方式,在保證國際貿易供應鏈安全的前提下簡化海關(guan) 手續、便利貿易以及加強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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