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94規範
塑料阻燃劑UL94的規範
UL認證分幾個(ge) 等級?是如何表示各等級?下麵是詳細資料:
美國材料標準及測試方法
美國阻燃材料標準為(wei) ANSI/UL-94-1985標準
UL94試驗共有五種:
1. B級的水平燃燒試驗
2. 94V-0、94V-1、94V-2級的垂直燃燒試驗
3. 94 5-V級的垂直燃燒試驗
4.用輻射板的火焰蔓延指數試驗(按ASTM E 162的標準測定這裏不作介紹)
5. 94VTM-0,94VTM-1,94VTM-2級的垂直燃燒試驗(VTM指極薄的材料這裏不作介紹)
現分述如下:94HB級的水平燃燒試驗方法:
本試驗采用長127mm,寬12.7mm,最大厚度12.7mm,最小厚度3.05mm的小條狀試樣。在無通風的試驗箱中進行。評為(wei) 94HB級的材料,試樣厚度為(wei) 12.7mm時,在76.2mm標距上的燃燒速度不大於(yu) 38.1mm/min,或試樣厚度小於(yu) 3.05mm時,燃燒速度不大於(yu) 38.1mm/min或在達到102mm標線之前,必須停止燃燒。
94V-0、94V-1、94V-2級的垂直燃燒試驗方法
UL94中的垂直燃燒試驗根據樣品燃燒時間,熔滴是否引燃脫脂棉等試驗結果,把聚合物材料定為(wei) V-2,V-1,V-0和5-V四個(ge) 級別,其中以V-2級為(wei) 最低阻燃級,5-V級為(wei) 最高阻燃級。先介紹94V-0、94V-1、94V-2級試驗方法。
此試驗用小條試樣長127mm,寬12.7mm,最大厚度12.7mm。在無通風試驗箱中進行。試樣上端(6.4mm的地方)用支架上的夾具夾住,並保持試樣的縱軸垂直。試樣下端距燈嘴9.5mm,距幹燥脫脂棉表麵305mm.。將本生燈點燃並調節至產(chan) 生19mm高的藍色火焰,把本生燈火焰置於(yu) 試樣下端,點火10s,然後移去火焰(離試樣至少152mm遠),並記下試樣有焰燃燒時間。若移去火焰後30s內(nei) 試樣的火焰熄滅,必須再次將本生燈移到試樣下麵,重新點燃試樣點火10s,然後再次移開本生燈火焰,並記下(從(cong) 新點燃10s記錄)試樣的有焰燃燒和無焰燃燒的續燃時間。若試樣熔滴有煙棵裏,讓其落入試樣下305mm的脫脂棉上,看其是否引燃脫脂棉。若脫脂棉著火,評級時應考慮其因素。
具體(ti) 分級指標如下。

測試項目 級別 94V-0 94V-1 94V-2
1.試樣數 5 5 5
2.點燃次數 2 2 2
3.5個(ge) 試條十次點燃總有焰燃燒時間最大值(s) 50 250 250
4.每次點燃後單個(ge) 的試條有焰燃燒時間最大值(s) 10 30 30
5.第二次點燃後單個(ge) 的試條無焰燃燒時間(s) 30 60 60
6.有焰熔滴 無 無 允許僅(jin) 短時燃燒
94 5-V級的垂直燃燒試驗方法
94 5-V級垂直燃燒試驗分A法和B法兩(liang) 種(A法為(wei) 試條,B法為(wei) 試片),是比94V-0、94V-1、94V-2測試更嚴(yan) 格的實驗方法。
以A法為(wei) 例,將試條(127mm╳12.7mm)上端6.4mm處夾住並保持其縱軸垂直,噴燈安裝在燈座的斜麵上,使等於(yu) 垂直線20度角。火焰總高度調至127mm,點火5 秒,再移開5秒,如此重複操作,直到試樣承受點火5次。在第5次移開火焰後,觀察並記錄如下各項:
(1)有焰加無焰燃燒的持續時間。
(2)試樣被燒毀或損傷(shang) 的距離。
(3)在試驗期間試樣是否熔滴顆粒。
(4)在燃燒後和冷卻時立即觀察試樣的變形和物理強度。
94 5-V垂直燃燒試驗分級指標如下
測試項目方法 第5次點火後任一試樣的燃燒時間顆粒 有無燃燒的熔滴,另取一組5個(ge) 試樣再作試驗第二次試驗的要
A法不超過60秒 無 5個(ge) 試樣中有一個(ge) 不符合要求 所有試樣都符合要求
B法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以上介紹的是美國ANST/UL94-1985試驗方法。
不同用途對阻燃性有不同要求,一般說來,人們(men) 總希望材料的性級別高一些。但事實上各種阻燃測試方法都有其局限性,其結論都是相對的。因此並不是阻燃級別越高越好,例如通常認為(wei) UL94 V-0級的材料比V-2級的好。然而某些電器產(chan) 品要求材料具有抗電弧點燃性,這時V-2級就比V-0級好。因為(wei) 94V-2級塑料不會(hui) 在電作用下形成導電而結焦,從(cong) 而大大降低了著火的可能性,而94 V-0級塑料則相反。
另一版本
這個(ge) 實驗測定用於(yu) 製造設備和器具的塑料的可燃性。它常被用於(yu) 檢測對於(yu) 可燃性有特殊要求的產(chan) 品,其結果會(hui) 作為(wei) 最基本的指示。這個(ge) 重要特性的評估用在以下用途,但並不僅(jin) 僅(jin) 局限於(yu) 這些用途,包括易點燃性、燃燒速度、火焰傳(chuan) 播、燃料的貢獻、燃燒強度以及燃燒產(chan) 物等。UL-94測試方法(按照美國國家所製定的UL-94方法)被廣泛應用於(yu) 相關(guan) 的可燃性測定以及評價(jia) 用在電力和電子設備的塑料的滴出物。
各阻燃級別的試驗內(nei) 容名稱 94HB 94V-0 94V-1 94V-2 5V
試驗方法
將20mm的火焰傾(qing) 斜45度角,接觸試驗材料30秒,超過30秒或者未超過30秒卻有1英寸長度的燃燒,則迅速移走火焰。然後,從(cong) 超過1英寸時開始計時。 使火焰接觸樣片10秒,然後計時,直至燃燒過程自然終止。
熄滅後,重新引燃,記錄再次熄滅所需時間。 火焰接觸5秒,在移走火焰5秒,如此反複5次。第五次移走火焰後,觀察有無燃燒墜落物,記錄燃燒時間、燃燒長度。
要求條件
A.厚度為(wei) 3.0~13mm燃燒速度40mm/分鍾以下。
B.厚度在3.0mm以下燃燒速度75mm/分鍾以下。 A.樣片起火燃燒後時間在10秒以下。
B.5個(ge) 樣片一組,經10次燃燒後,合計在50秒以下。
C.燃燒尚未進行到支撐位置。
D.燃燒墜落物不引燃地麵棉
E.第二次接觸火焰後,火光閃爍時間在30秒以下。 A.30秒以下
B.250秒以下
C.與(yu) V0相同
D.與(yu) V0相同
E.60秒以下 A.與(yu) V-1相同
B. 與(yu) V-1相同
C. 與(yu) V-1相同
D.燃燒墜落物引燃地麵棉
E. 與(yu) V-1相同
A.經5次接觸火焰後,燃燒、光閃合計時間不超過60秒
B.無燃燒墜落物
C.接觸火焰的部位未受嚴(yan) 重損傷(shang)
D.平板測試時經五次引火後有小孔形成…5V-A
三個(ge) 一組時,若其中一個(ge) 不合格,其餘(yu) 的均應合格 五個(ge) 一組時,若其中1個(ge) 不合格,則另選五個(ge) 再次測試。合計燃燒時間:V-1級251~255秒,V-2級251~255秒。該組必須全部
合格。 五個(ge) 一組時,若其中1個(ge) 不合格,則其餘(yu) 的必須全部合格。
測試內(nei) 容
No. SPEC V-0 V-1 V-2 5V
1 燃燒時間(第一次、二次) 10秒內(nei) 30秒內(nei) 30秒內(nei) (60秒內(nei) )5
2 燃燒時間:二次+光閃時間 30秒內(nei) 60秒內(nei) 60秒內(nei) 次引火,各樣片的燃燒或光閃時間之和
3 燃燒時間(5個(ge) 之中第1、2之和) 50秒內(nei) 250秒內(nei) 250秒內(nei)
4 墜落物引燃脫脂棉(1/12以下) 無 無 無 無
5 燃燒或光閃持續至樣片根部 不可 不可 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