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470-1阻燃麵料標準
EN 470-1中文內(nei) 容:
焊接操作過程中操作工身著的防護服阻燃標準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檢測方法及其判定標準:
判定標準:
a) 任何檢測試樣上經點燃後不應有燃燒蔓延至織物邊沿或是織物上端。
b) 任何檢測樣中經點燃後不應有破洞形成。
c) 任何檢測樣中經點燃不應有燃燒熔滴或是熔融物墜落。
d) 延燃時間須小於(yu) 等於(yu) 2秒。
e) 陰燃時間須小於(yu) 等於(yu) 2秒。
※ 金屬熔滴墜落後的負麵影響:依照要求進行檢測,服裝組合件至少要有15滴金屬熔滴墜落。 
檢測方法:
樣品的準備
檢測樣品以檢測麵料為(wei) 主體(ti) ,其要求的數量與(yu) 尺寸大小須與(yu) 相關(guan) 檢測方法相吻合。如無任何特別規定,按收到的檢測樣品為(wei) 基準進行測試。
紡織品麵料的前處理過程
按使用須知標簽上的要求對檢測樣品進行水洗或是幹洗,然後針對特別安全防範要求的規定,對紡織品麵料及其服裝組合件進行性能檢測。
在前裝載水平轉鼓式洗滌機中加入1g/L IEC洗滌劑用軟水洗滌樣品五次,最後按ISO:6330:1984版規定的方法進行烘幹處理。
在標簽中無任何其它特別規定,水洗應用2A方法進行操作,溫度控製在(60±3)℃,然後用方法E對樣品進行烘幹(轉筒烘幹)。
檢測樣品為(wei) 徹底洗淨並有識別標記,按ISO 3175的要求規定,僅(jin) 進行5次幹洗。如麵料或是服裝無識別標簽的話,五次水洗及五次幹洗後,麵料要單獨進行檢測。
溫度與(yu) 濕度的狀態調整
檢測方法中如無其它特別規定,紡織品檢測件須在溫度(20±2)℃和相對濕度(65±5)%的環境下放置至少24小時,皮革製品在同等條件下至少放置7天,然後分別進行檢測。在此環境下進行相對濕度與(yu) 溫度調整以後馬上把檢測樣品從(cong) 環境下移走並5分鍾內(nei) 進行檢測。
斷裂強力
紡織品麵料的斷裂強力依據ISO5081的要求在織物的橫向和緯向作評判。(最小斷裂強力應為(wei) 300牛頓)
撕破強力
在檢測樣品的橫向及緯向出進行檢測,按ISO4674:1977版本中A1方法的要求來評判紡織品麵料的撕破強力,在麵料的平麵處按直角分別就兩(liang) 個(ge) 方向上進行檢測並按ISO3374的要求對皮革製品的撕破強力進行評判。(最小撕破強力應為(wei) 15牛頓)
縮水率的評判(尺寸變化)
按幹洗法或是水洗法進行檢測,並根據ISO5077的規定評判紡織品麵料的縮水率大小。(縮水率不大於(yu) 3%)
火焰燃燒蔓延的評估
按規定的方法對檢測試樣進行水洗或是幹洗以後,沿用EN532的方法進行檢測麵料的燃燒蔓延性能。
金屬熔滴物墜落造成對織物性能的影響
對檢測樣品進行水洗或是幹洗以後,依照EN348的要求對金屬細小熔滴物墜落後的影響進行評估。
倘若十塊檢測樣上平均墜落的熔滴物在15和15.5滴之間,那麽(me) 要進行第二次十塊布樣檢測,起評判規類應根據二十塊布樣檢測的平均數據為(wei) 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