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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歐盟等WTO成員要求規範使用紡織品標簽

來源:中國服飾報 | 發布日期:2007-06-05
    WTO新一輪談判正在進行,非農(nong) 產(chan) 品市場準入談判是其中一項重要內(nei) 容,談判主要包括關(guan) 稅和非關(guan) 稅措施兩(liang) 部分。在非關(guan) 稅談判中,美國、歐盟等成員均提出了紡織品非關(guan) 稅措施提案,並要求各成員規範使用紡織品標簽要求。其中,美國提交了《關(guan) 於(yu) 削減與(yu) 紡織品、服裝、鞋和旅遊產(chan) 品貿易相關(guan) 的非關(guan) 稅壁壘協定》提案,要求各成員將紡織品服裝的固定標簽內(nei) 容限定為(wei) “原產(chan) 國、纖維含量、保養(yang) 說明與(yu) 消費者安全有關(guan) 的必要信息”等4項內(nei) 容;歐盟提出了《與(yu) 紡織品、服裝和鞋產(chan) 品貿易相關(guan) 的非關(guan) 稅協定》提案,要求各成員將紡織品服裝的固定標簽內(nei) 容限定為(wei) “原產(chan) 國、纖維含量和保養(yang) 說明”等3項內(nei) 容。此外,歐盟協定還規定成員不得在產(chan) 品投放市場前實施強製批準、注冊(ce) 和認證標簽的要求,發展中成員可以享受推遲一年實施協定的過渡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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