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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亮劍保護會(hui) 展知識產(chan) 權--以落實展前預防和展中救濟措施為(wei) 重點

來源:國際商報 | 發布日期:2007-08-02

    7月4日至21日,首個(ge) 關(guan) 於(yu) 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北京市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辦法》(下稱《辦法》)在北京法製辦和首都之窗網站上征求市民意見,力爭(zheng) 年底前出台。這在全國將是第一個(ge) 展會(hui) 行業(ye) 知識產(chan) 權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它把在北京市舉(ju) 辦的各類展覽會(hui) 、展示會(hui) 、博覽會(hui) 、交易會(hui) 、展銷會(hui) 等活動中有關(guan) 專(zhuan) 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chan) 權的保護全部納入其中。《辦法》提出,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將以落實展前預防和展中救濟措施為(wei) 重點。知識產(chan) 權行政管理部門將以進駐展會(hui) ,依法處理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侵權案件、根據展會(hui) 主辦方請求或者投訴人投訴,依法處理展會(hui) 主辦方無力解決(jue) 或解決(jue) 不當的知識產(chan) 權糾紛等方式開展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工作。重點規範展前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行為(wei) ,減少知識產(chan) 權投訴案件的數量。

  會(hui) 展知識產(chan) 權保護北京出重拳展會(hui) 作為(we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的重要領域,是近些年來的一個(ge) “熱點”話題。以前,在國內(nei) 一些展會(hui) 上,涉嫌侵犯知識產(chan) 權的糾紛與(yu) 投訴時有出現,這不僅(jin) 損害了我國知識產(chan) 權保護形象,破壞了展會(hui) 的正常交易秩序,也影響了展覽業(ye) 的健康發展。對此,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把知識產(chan) 權保護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不斷完善和落實責任製,加大會(hui) 展知識產(chan) 權保護力度。2006年國家七部委展開了“藍天會(hui) 展”專(zhuan) 項整治行動;《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辦法》也已經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審議通過,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在此基礎上,今年北京市又出重拳,製定出台《北京市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辦法》,並公開征求意見。

  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劉宏偉(wei) 認為(wei) ,北京市畢竟是會(hui) 展業(ye) 的重要城市,北京市牽頭來搞這樣一個(ge) 法律法規,肯定會(hui) 在全國起到一種示範作用,其他城市也許會(hui) 進行效仿,這對展覽業(ye) 本身的規範作用比較明顯。

  中國國際貿易展覽中心展覽部經理馮(feng) 援朝說,去年商務部等四部委出台的展覽辦法已經實施,現在北京市又要出地方性的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辦法,應該說中國展覽業(ye) 的發展越來越規範。他說,以前人們(men) 很少提到展會(hui) 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現在不僅(jin) 商務部等四部委出台了一個(ge) 展覽辦法,北京市也在全國首次提出了地方性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辦法,這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及時的。馮(feng) 援朝認為(wei) ,從(cong) 全國來說,各行各業(ye) 都有一個(ge) 知識產(chan) 權保護的問題,唯獨展覽業(ye) 沒有提到,現在終於(yu) 打破了展會(hui) 沒有知識產(chan) 權保護的怪圈,打破了那種無序的各搞各的做法。對此,展會(hui) 從(cong) 業(ye) 者深表歡迎。

  重點仍是展品保護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仍回避

  劉宏偉(wei) 把會(hui) 展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歸為(wei) 兩(liang) 方麵,一方麵是會(hui) 展本身作為(wei) 一個(ge) 產(chan) 品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問題,另一方麵是參展產(chan) 品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問題。他認為(wei) ,如果是參展產(chan) 品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基本上就適用於(yu) 現在已實施的、通用的相關(guan) 知識產(chan) 權保護條例,隻不過主體(ti) 的場所、位置不同而已。

  劉宏偉(wei) 認為(wei) ,北京市征求意見的《辦法》,主要還是針對展會(hui) 中產(chan) 品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問題,這說明北京市要加大這方麵的監管力度,同時對於(yu) 一些容易涉及知識產(chan) 權問題比較多的展覽項目要跟進去,也就是說北京市內(nei) 召開的各類展會(hui) ,北京市會(hui) 采取一定的相關(guan) 措施,通過法律介入,強製性地加強這方麵的工作。

  北京國際會(hui) 議展覽業(ye) 協會(hui) 副秘書(shu) 長張羚也認為(wei) ,目前的規範隻是涉及展會(hui) 中知識產(chan) 權保護的問題,如版權、商標、專(zhuan) 利權等,現在可能擴大到新興(xing) 植物等有相關(guan) 的法律法規約束。但從(cong) 展會(hui) 本身的知識產(chan) 權的保護來看,展會(hui) 名稱、展會(hui) 項目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方麵沒有什麽(me) 變化。展會(hui) 既不等同於(yu) 標誌,也不等同於(yu) 版權,沒有明確的界定,因此,在可操作性的問題沒有解決(jue) 之前,展會(hui) 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辦法隻能回避這個(ge) 問題。

  劉宏偉(wei) 也對記者說,如果涉及展覽本身就不一樣了。因為(wei) 展覽項目本身也是一個(ge) 產(chan) 品,展覽本身的知識產(chan) 權問題不僅(jin) 涉及展會(hui) 名稱的保護問題,而且涉及注冊(ce) 問題,因為(wei) 現在很多展會(hui) 是注冊(ce) 不了的,這有待於(yu) 我國知識產(chan) 權法律相關(guan) 的適用問題。

  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關(guan) 鍵在於(yu) 主辦單位張羚認為(wei) ,現在展會(hui) 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比以前有所加強,原因在於(yu) 展會(hui) 的主辦單位為(wei) 規避風險,減少展會(hui) 上的知識產(chan) 權糾紛,紛紛采取一些措施,使展會(hui) 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比以前明顯加強。但各主辦單位采取的措施不一樣,也不一定都非常規範,因此,各個(ge) 展會(hui) 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參差不齊。她對記者說,加強展會(hui) 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除了通過法律的途徑,還要發揮行業(ye) 協會(hui) 的作用,發揮行業(ye) 自律的作用,同時加強社會(hui) 監督。

  劉宏偉(wei) 則表示,他一貫讚賞的是媒體(ti) 監督,或者是大家共同監督的方式。

  張羚認為(wei) ,展會(hui) 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關(guan) 鍵在於(yu) 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是展會(hui) 的源頭,在防止參展商侵犯知識產(chan) 權方麵,主辦方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采取一些措施,而且可以提前對參展商進行教育。而如果是展會(hui) 侵犯知識產(chan) 權,主要責任就在組織者。因此,無論是主辦方還是承辦方,都負有很重的曆史責任,最具有主動權。展覽會(hui) 作為(wei) 一個(ge) 行業(ye) 展示新科技,新產(chan) 品的平台,不僅(jin) 該行業(ye) 從(cong) 業(ye) 人員應加強保護意識,整個(ge) 社會(hui) 要提高知識產(chan) 權保護意識。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講,立法雖然很重要,但關(guan) 鍵還在於(yu) 執法。

  作為(wei) 北京市法製辦今年一項重點立法工作,《辦法》征求意見稿已出台。記者了解到,這次征求意見不僅(jin) 是網上征求,還將向各有關(guan) 部門征求意見,然後進行研究、修改,同時考慮與(yu) 國家法規銜接的問題。北京市法製辦有關(guan) 人士表示,雖然該《辦法》預定是在年內(nei) 正式出台,但因涉及麵比較廣,年內(nei) 能否出台還是未知數。他表示,這個(ge) 辦法更多地是針對已進入展會(hui) 的產(chan) 品,而對於(yu) 展會(hui) 本身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不是作為(wei) 主流調整的對象。對於(yu) 克隆展會(hui) 的現象他們(men) 也在研究,將要出台的辦法以後會(hui) 不會(hui) 有這方麵的內(nei) 容也很難說。

  不論《北京市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辦法》能否在年內(nei) 正式出台,北京市政府亮出重劍保護會(hui) 展知識產(chan) 權,作為(wei) 全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北京市在會(hui) 展知識產(chan) 權保護方麵無疑又走在全國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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