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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解讀新版產業調整目錄五大特點

  6月8日,國家發改委產業司在京召開《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新聞通氣會。國家發改委產業司局級巡視員賀燕麗、副司長夏農等就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的重要性以及特點進行解讀。賀燕麗特別就新版目錄涉及紡織部分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對於紡織行業的發展具有哪些具體的指導意義和作用?
  
  賀燕麗:2005年,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以下簡稱《目錄(2005年本)》)。作為引導投資方向,政府管理投資項目,製定和實施財稅、金融、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目錄(2005年本)》自發布以來,在引導紡織工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完善宏觀調控,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
  
  記者:為什麽要重新修訂紡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賀燕麗:盡管紡織工業產業規模和國際競爭力不斷壯大,但長期粗放發展積累的許多矛盾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結構不合理、自主創新能力相對薄弱等問題正在製約著產業的進一步發展;產業增長的資源、環境要素約束正在逐步加劇,影響著我國紡織工業的可持續發展後勁。特別是2008年爆發的國際金融危機,使全球經濟發展方式發生了深刻變革,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已成為搶占新一輪經濟和科技發展製高點的重要戰略。
  
  後金融危機時代的中國紡織工業如果不能在高新技術纖維(高性能纖維、生物質纖維)產業化及應用、產業用紡織品開發應用、新型紡織裝備自主化、紡織品清潔生產技術等行業關鍵技術的產業化方麵取得新的突破,多年積累下來的產業競爭優勢會逐步喪失。《目錄(2005年本)》已不能充分反映紡織產業技術進步的導向,難以體現全球和我國紡織行業新技術革命的特征;相當數量的條目已不完全適應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抑製低水平重複建設、發展綠色循環紡織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修訂和調整紡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記者:新版目錄做了哪些調整?
  
  賀燕麗:《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以下簡稱《目錄(2011年本)》)維持與《目錄(2005年本)》分類不變,仍分為鼓勵類、限製類和淘汰類。不屬於上述三類,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允許類不列入目錄。
  
  《目錄(2005年本)》紡織門類下共有條目44條,包括鼓勵類條目12條,限製類條目1條,淘汰類條目32條。本次修訂後,《目錄(2011年本)》紡織門類下共設條目54條,其中鼓勵類條目將原有條目進行了合並、拆分和修訂,新增4條,共14條;限製類條目將原有的1條調整到淘汰類,新增17條;淘汰類條目刪除1條,新增14條,並將原有部分內容類同條目進行了合並。同時,在條目排序上也做了較大變動,根據紡織工業產業鏈順序,按上遊纖維原料、麵料加工、終端產品製造的順序將修訂後《目錄(2011年本)》進行了重新排序。
  
  記者:修訂後的《目錄(2011年本)》的特點是什麽?
  
  賀燕麗:新版目錄主要有五大特點:一是力求全麵反映紡織行業技術進步、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方向和內容。《目錄》所列鼓勵類都是紡織各行業產業升級的方向,本次修訂新增了高性能纖維及製品、新型紡紗技術、節能減排技術、廢舊紡織品回收再利用4個條目,使鼓勵類條目更全麵地涵蓋行業增長方式轉變的方向與範圍。對國內產能已趨於飽和的產業,將鼓勵內容根據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方向要求進行調整和提高,對已成為通用、普適性的技術和產品不再予以鼓勵。
  
  二是更加注重鼓勵自主創新。對行業科技進步帶動明顯的關鍵環節和重要領域,可填補國內空白和滿足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能搶占世界紡織科技製高點的關鍵成果和技術,通過列入鼓勵類目錄,加速其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步伐。如:高新技術纖維產業化和應用、產業用紡織品是紡織產業技術創新的重點領域,也是紡織產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結合點。
  
  三是更加重視落實節能減排和發展紡織循環產業。本次目錄修訂中,紡織鼓勵類條目新增了2條關於鼓勵紡織清潔生產工藝技術推廣應用和廢舊紡織品回收再利用技術與產品生產的條目,其目的是為了提高行業節能降耗和清潔生產水平,鼓勵低碳、綠色紡織產品加工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逐步建立紡織製品的回收再利用循環體係,發展紡織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
  
  四是更加注重《目錄》在防止低水平重複建設方麵的限製作用,通過《目錄》引導加快改造和淘汰落後工藝與裝備。一方麵在鼓勵類條目中明確列出對先進工藝、技術、裝備應用的鼓勵。同時,通過新增限製類和淘汰類條目內容,加大了對落後工藝和設備的淘汰力度,迫使企業加速進行技術改造,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檔次。而且《目錄(2005年本)》中紡織限製類條目隻有1條,本次修訂時將其轉入了淘汰類,另外新增了限製類條目17條、淘汰類條目14條,新增條目都是需要加速淘汰的紡織行業高耗能、高耗水的工藝和設備。
  
  五是力求表述嚴謹、界限清晰。凡列入目錄中的條目,原則上均細化到具體產品、技術、工藝和裝備等,並盡可能明確技術經濟指標,提高可操作性。如原有條目中的“高檔紡織品生產、印染和後整理加工”,在本次修訂中將其拆分成“高檔紡織品加工”和“染整加工”兩條,並且對每一條的鼓勵內容進行了明確限定。
  
  《目錄(2011年本)》作為重要的綜合性政策,在引導紡織行業理性投資,加快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紡織工業向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可持續發展方向轉型,加速淘汰落後等方麵將發揮重要作用,從而推動我國從紡織大國向紡織強國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