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錫敏 中國紡織工業(ye) 協會(hui) 科技發展部標準處副處長
作為(wei) 一名參與(yu) 製定修訂紡織標準的工作者,我深深感受到新中國成立以來,經過改革開放尤其是“十一五”時期的發展,我國紡織標準化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具體(ti) 表現為(wei) :
標準形成體(ti) 係。到2010年底,全行業(ye) 共有標準1453項,其中國家標準549項,行業(ye) 標準904項,已經形成一個(ge) 國標與(yu) 行標相結合,強製與(yu) 推薦相協調,通用基礎、方法標準與(yu) 產(chan) 品標準相配套,標齡結構基本合理,涉及紡織纖維、紗線、織物、製品、服裝以及紡織裝備各個(ge) 產(chan) 業(ye) ,涵蓋服用、家用、產(chan) 業(ye) 用三大應用領域的標準體(ti) 係,基本滿足了產(chan) 業(ye) 發展對標準化工作的需求。
技術組織成網絡。目前,全行業(ye) 共有標準化技術組織26個(ge) ,其中技術委員會(hui) 6個(ge) ,分技術委員會(hui) 17個(ge) ,技術歸口單位3家。標準化技術組織將行業(ye) 、企業(ye) 、檢測機構和各利益相關(guan) 方的專(zhuan) 家聘為(wei) 委員,為(wei) 標準化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組織保障和智力支持。
國際標準化有進展。目前,在452項相關(guan) 國際標準中,有323項已轉化為(wei) 我國標準,轉化率為(wei) 71.46%。自2007年以來,我國承擔了ISO/TC38、ISO/TC38/SC2和ISO/TC38/SC23等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機構秘書(shu) 處;自主提出了《紡織品鄰苯二甲酸酯的測定》和《生絲(si) 電子檢測分級規範和試驗方法》等國際標準提案並獲通過,提升了我國實質參與(yu) 國際標準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紡織行業(ye) 在標準化科研、標準實施以及推動企業(ye) 參與(yu) 標準化工作等方麵做了大量工作,近年來有7項標準獲得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頒發的“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23項標準和標準研究項目獲中國紡織工業(ye) 協會(hui) 科學技術獎,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hui) 效益。
不容忽視的是,紡織標準化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標準化工作還不能很好地適應我國市場經濟和產(chan) 業(ye) 發展的需求;標準領域劃分較細,部分標準之間存在交叉和不銜接問題;標準化技術組織設置還存在缺失和交叉;標準化工作多頭管理,缺乏有效的會(hui) 商協調機製,工作效率不高;標準化工作缺乏有力的支撐和保障等。
未來五到十年,將是我國紡織工業(ye) 向強國目標全麵衝(chong) 刺的關(guan) 鍵時期,建設紡織強國的宏偉(wei) 藍圖為(wei) 標準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紡織工業(ye) 標準化“十二五”發展規劃》提出,到2015年,紡織工業(ye) 標準化力爭(zheng) 實現標準製定周期控製在2~3年,標齡控製在5年以內(nei) ,基本解決(jue) 標準缺失和技術滯後問題;解決(jue) 標準之間的協調配套問題,進一步優(you) 化標準體(ti) 係;通過采用國際標準,使通用基礎和方法標準的主要技術指標與(yu) 國際接軌;進一步優(you) 化配置標準化技術組織;爭(zheng) 取在我國優(you) 勢產(chan) 業(ye) 領域提出和製定更多的國際標準,積極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相關(guan) 技術機構秘書(shu) 處。概括來講,就是要提升標準整體(ti) 水平、優(you) 化標準體(ti) 係結構、謀求更大國際突破、創新標準工作機製。通過大力推進標準化工作,進一步發揮標準化對推動和促進產(chan) 業(ye) 調整升級、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升國際競爭(zheng) 力的技術支撐作用。
重點工作要抓好
為(wei) 了實現“十二五”規劃提出的目標,我認為(wei) 標準化工作在以下幾個(ge) 方麵需要進一步加強:
一是完善公開透明、廣泛參與(yu) 的工作機製。建議實行標準立項公示協調製度;在相關(guan) 標委會(hui) 之間建立聯絡員製度;在標準製定過程中,要采取適當形式向各利益相關(guan) 方廣泛征求意見;加強對強製性標準、各產(chan) 業(ye) 相關(guan) 聯標準以及重要產(chan) 品標準製定過程的全程監管;狠抓標準質量,落實標準製定修訂各方責任製。
二是加強對標準化技術組織的監督管理。理順現有標委會(hui) 的職能和工作範圍,優(you) 化標準化技術組織體(ti) 係;加強標委會(hui) 內(nei) 部建設,確保標委會(hui) 按《全國專(zhuan) 業(ye) 標準化技術委員會(hui) 管理規定》開展各項工作;建立和實施標委會(hui) 績效考核評估、獎懲和退出機製。
三是加強標準研究工作。大力推動標準製定與(yu) 科技研發協調發展策略,將標準科研列入國家、行業(ye) 和地方各級科技發展規劃,使標準跟上科技發展的步伐,同時通過標準加速科技成果的產(chan) 業(ye) 化;要加強與(yu)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業(ye) 單位等相關(guan) 方的合作,形成政、產(chan) 、學、研、標多方協作的標準化科研機製,以科研帶動標準水平提升。
四是大力推進標準實施。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標準宣傳(chuan) 貫徹培訓,推進標準實施;對強製性標準和各產(chan) 業(ye) 相關(guan) 聯的重大標準,要多方協作、共同推動;要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形成有效的標準維護機製。
五是加強標準隊伍建設。要將專(zhuan) 業(ye) 素質好、熱心標準化事業(ye) 的專(zhuan) 家作為(wei) 委員,壯大隊伍;標委會(hui) 要加強對委員的培訓工作,更新人才知識結構;要加強國際標準化人才的培養(yang) ,為(wei) 實質性參與(yu) 國際標準化工作提供人才保證。
此外,我們(men) 應加快建設高效、快捷的標準信息化平台,提升標準化服務能力和水平;爭(zheng) 取多方支持,努力建立與(yu) 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多元化標準經費籌集渠道。
政府職能須轉變
在我國標準化發展進程中,政府起著主導作用。隨著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建設的不斷深化,尤其是在加入WTO和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如何做好標準化工作去適應新的國際國內(nei) 環境?事實上,改革開放尤其是近十年來,我國標準化工作的市場適應性有了很大提高,但仍然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烙印,政府在標準工作方麵管得過細、過死,不利於(yu) 企業(ye) 主體(ti) 作用的發揮。
從(cong) 標準本身來說,它是一項基礎技術工作,而不應是行政行為(wei) 。因此,政府要轉變觀念,有所為(wei) ,有所不為(wei) ,重點抓好標準化工作宏觀管理,營造良好的標準化法治環境,建立有效的管理體(ti) 製和運行機製,實現公平、公開、透明,通過法律、製度達到企業(ye) 、用戶、社會(hui) 各方利益的協調一致。
就產(chan) 品而言,對涉及健康、環境安全等方麵的產(chan) 品質量,政府要下大力氣抓好,把一般產(chan) 品的質量交由市場主體(ti) 負責。在標準化工作中,政府要引導企業(ye) 主動製定標準,自主選擇和使用標準。政府在標準化工作中如何定位,將決(jue) 定未來標準化工作的發展路徑。
作為(w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重要技術支撐,標準工作必須服務於(yu) 經濟建設、社會(hui) 需求和科學發展。這要求我們(men) 在今後的工作中,無論是標準的立項、製定、發布,還是實施與(yu) 監督,都要致力於(yu) 服務經濟、社會(hui) 需求和科學發展這個(ge) 大局上來。這也是我們(men) 從(cong) 事標準化工作的立足點、出發點。
同時,標準化工作的技術性和公益性,又要求我們(men) 必須遵循標準化工作的內(nei) 在規律,腳踏實地做好各項細致工作。比如標準的起草是否遵循目的性原則、性能原則和可證實性原則,標準製定過程是否公開透明,相關(guan) 利益方是否廣泛參與(yu) ,是否經過充分協調達成一致?這些細節決(jue) 定了一項標準製定後是否適用、先進和科學。因此,標準工作必須從(cong) 細微處著手。
當前,標準化工作中存在著一些急功近利甚至把標準當做管控籌碼、謀利手段等一些不良現象,這都是不顧大局、不符合標準化自身發展規律的做法,應該堅決(jue) 杜絕。唯此,才能推動標準化工作可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