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俞建華與巴基斯坦駐華大使馬蘇德·哈立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修訂<自由貿易協定>的議定書》。
《議定書》除對原自貿協定中的貨物貿易市場準入及關稅減讓表、原產地規則、貿易救濟、投資等內容進行了升級和修訂外,還新增了海關合作章節。
《議定書》生效後,中巴兩國間相互實施零關稅產品的稅目數比例將從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其中,中方將對45%的稅目在協定生效後立即取消關稅,並對30%的稅目分別在5年內(稅目占比15%)和10年內(稅目占比15%)逐步取消關稅。巴方同樣將對45%的稅目在協定生效後立即取消關稅,並對30%的稅目分別在7年內(稅目占比15%)和15年內(稅目占比15%)逐步取消關稅。
巴方獲得關稅減讓的產品包括棉紗、皮革、服裝、水產品、堅果等。中方獲得關稅減讓的產品包括機電、家具、紡織、磷肥、玻璃製品、汽車及摩托車零部件等。
《議定書》除對原自貿協定中的貨物貿易市場準入及關稅減讓表、原產地規則、貿易救濟、投資等內容進行了升級和修訂外,還新增了海關合作章節。
《議定書》生效後,中巴兩國間相互實施零關稅產品的稅目數比例將從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其中,中方將對45%的稅目在協定生效後立即取消關稅,並對30%的稅目分別在5年內(稅目占比15%)和10年內(稅目占比15%)逐步取消關稅。巴方同樣將對45%的稅目在協定生效後立即取消關稅,並對30%的稅目分別在7年內(稅目占比15%)和15年內(稅目占比15%)逐步取消關稅。
巴方獲得關稅減讓的產品包括棉紗、皮革、服裝、水產品、堅果等。中方獲得關稅減讓的產品包括機電、家具、紡織、磷肥、玻璃製品、汽車及摩托車零部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