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2月1日起,都有哪些外貿、海關相關新政策、新規定開始實施?紡織人快看看吧~
▎美國3000億關稅擬加征
8月13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宣布了對大約3000億美元的中國進口商品加征10%關稅的下一步計劃,決定將某些商品的關稅推遲至12月15日。這類產品包括:手機、筆記本電腦、遊戲機、部分玩具、電腦顯示器、部分衣服鞋帽。根據3000億加稅清單估算,這批商品規模約占3000億清單商品的比例為59%。
目前,中美雙方已進行了多次通話。11月26日,雙方就解決彼此核心關切問題進行了討論,就解決好相關問題取得共識,同意就第一階段協議磋商的剩餘事項保持溝通。
預計在12月15日前會有更確切的消息,產品在這一批加稅清單中的企業需要保持關注。
▎中國擬對美加征關稅
12月15日起,擬對原產於美國的3361個稅目商品加征10%、5%不等關稅。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三批)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4號),自2019年12月15日12時01分起,對附件2第一部分所列749個稅目商品加征10%的關稅,對附件2第二部分所列163個稅目商品加征10%的關稅,對附件2第三部分所列634個稅目商品加征5%的關稅,對附件2第四部分所列1815個稅目商品加征5%的關稅。
目前,中美經貿磋商依舊在進行中,在磋商最終結果還沒出來前,將按之前原加征關稅計劃進行,相關進口商需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沙特SABER認證產品清單12月新增
沙特官方公布了新一批需進行SABER認證的產品。
2019年12月:紡織品,如絲、毛、棉、布;拖車和半拖車;洗滌劑、表麵活性劑、肥皂,如液體玻璃清潔劑、液體洗潔精;除消毒劑;太陽能發電係統產品及其組成部分,如光伏組件、電纜和連接器。
SABER認證,是指針對非沙特本土企業(即出口至沙特的企業)進行的符合性認證評估計劃,是新推出的基於原有的SASO認證的升級版。它其實就是一個網絡工具,用於產品注冊、發行和獲取符合性CoC證書,因此對於中國出口企業而言非常重要。請相關出口企業務必與沙特進口商取得聯係,確認注冊信息。
▎越南海關出新規,嚴打洗產地
越南財政部海關總局稱,為主動防止產地詐欺、不法轉口,越南海關已主動報告越南總理有關產地詐欺、不法轉口的現況;同時已頒布2019年8月23日第1662/QD-BTC號決定有關落實總理2019年7月4日第824/QD-TTg號決定,批準“針對反規避貿易救濟措施及防止產地詐欺加強行政管理”提案。
▎印尼對部分紡織品征收高達67%的關稅
印尼財政部在編號PMK 161/PMK. 010/2019,PMK 162/PMK.010/2019,和PMK 163/PMK.010/2019財政部長條例中加以安排的數種進口商,規定了臨時安全措施的進口稅(BMTPS)政策。上述商品是紡織和紡織品。頒布該三項法規作為政府確保國內產業安全的嚴肅形式,以及鼓勵使用國內市場的產品。
通過PMK 161/PMK.010/2019財政部長條例,財政部對進口起始價格為每公斤1405盾的合成纖維和人造紗線產品已規定了臨時安全措施的進口稅。
而在PMK 162/PMK.010/2019財政部長條例中,財政部對價格由每公尺1318盾至每公尺9521盾的進口布料產品亦已規定了臨時安全措施的進口稅,以及從價稅率(tarif ad valorem)36.30%至67.70%範圍。
▎自貿區試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
12月1日起,自貿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
日前,國務院公布《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下稱《通知》),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陝西、海南、山東、江蘇、廣西、河北、雲南、黑龍江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上海海關“查四”係統11月30日上線
據上海相關企業反饋,上海海關於11月27日召開關企座談會,通知11月30日(本周六)08:30新一代海關查驗係統(查四係統)將正式啟用。
新一代海關查驗管理係統(簡稱“查四係統”)即將正式上線啟用。上海洋山港、外高橋港啟用時間為2019年11月30日。
據悉,“查四係統” 對動衛檢查驗、海關查驗與原來相比有所變化:
1、原來是先海關放行再動檢,現在是如有動檢的貨物視為海關查驗,先查驗後放行,會導致送貨時間會往後延長(具體時間要等正式實施後才知道),港區費用和滯箱費會增加。
2、如貨物查驗沒有問題,所有查驗所需費用由港區承擔,但不包括因查驗產生的港區堆存費和滯箱費。
3、如貨物查驗有問題,貨物所有查驗產生的費用由收貨人承擔。
▎海關艙單係統切換,新規實施
為確保“兩步申報”業務改革順利推進,切實加強海關對水運和空運進出境艙單的管理,根據海關總署2019年第144號公告,我署變更了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電子報文格式,主要包括“原始艙單”“預配艙單”“裝載艙單”“理貨報告”“運抵報告”“出口落裝改配申請”“分撥申請”“分流申請”等報文格式,具體見《中國海關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報文格式XML Schema》《中國海關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報文格式製定說明》《中國海關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報文格式變更說明》。自2019年11月15日起實施。
自2019年11月15日起,海關對艙單電子數據傳輸時限進行嚴格檢查,進出境中國大陸必須在裝船前 24 小時以內提交完整、準確的艙單數據。對超過時限傳輸艙單電子數據或傳輸的電子數據不準確的物流企業,予以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美國3000億關稅擬加征
8月13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宣布了對大約3000億美元的中國進口商品加征10%關稅的下一步計劃,決定將某些商品的關稅推遲至12月15日。這類產品包括:手機、筆記本電腦、遊戲機、部分玩具、電腦顯示器、部分衣服鞋帽。根據3000億加稅清單估算,這批商品規模約占3000億清單商品的比例為59%。
目前,中美雙方已進行了多次通話。11月26日,雙方就解決彼此核心關切問題進行了討論,就解決好相關問題取得共識,同意就第一階段協議磋商的剩餘事項保持溝通。
預計在12月15日前會有更確切的消息,產品在這一批加稅清單中的企業需要保持關注。
▎中國擬對美加征關稅
12月15日起,擬對原產於美國的3361個稅目商品加征10%、5%不等關稅。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三批)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4號),自2019年12月15日12時01分起,對附件2第一部分所列749個稅目商品加征10%的關稅,對附件2第二部分所列163個稅目商品加征10%的關稅,對附件2第三部分所列634個稅目商品加征5%的關稅,對附件2第四部分所列1815個稅目商品加征5%的關稅。
目前,中美經貿磋商依舊在進行中,在磋商最終結果還沒出來前,將按之前原加征關稅計劃進行,相關進口商需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沙特SABER認證產品清單12月新增
沙特官方公布了新一批需進行SABER認證的產品。
2019年12月:紡織品,如絲、毛、棉、布;拖車和半拖車;洗滌劑、表麵活性劑、肥皂,如液體玻璃清潔劑、液體洗潔精;除消毒劑;太陽能發電係統產品及其組成部分,如光伏組件、電纜和連接器。
SABER認證,是指針對非沙特本土企業(即出口至沙特的企業)進行的符合性認證評估計劃,是新推出的基於原有的SASO認證的升級版。它其實就是一個網絡工具,用於產品注冊、發行和獲取符合性CoC證書,因此對於中國出口企業而言非常重要。請相關出口企業務必與沙特進口商取得聯係,確認注冊信息。
▎越南海關出新規,嚴打洗產地
越南財政部海關總局稱,為主動防止產地詐欺、不法轉口,越南海關已主動報告越南總理有關產地詐欺、不法轉口的現況;同時已頒布2019年8月23日第1662/QD-BTC號決定有關落實總理2019年7月4日第824/QD-TTg號決定,批準“針對反規避貿易救濟措施及防止產地詐欺加強行政管理”提案。
▎印尼對部分紡織品征收高達67%的關稅
印尼財政部在編號PMK 161/PMK. 010/2019,PMK 162/PMK.010/2019,和PMK 163/PMK.010/2019財政部長條例中加以安排的數種進口商,規定了臨時安全措施的進口稅(BMTPS)政策。上述商品是紡織和紡織品。頒布該三項法規作為政府確保國內產業安全的嚴肅形式,以及鼓勵使用國內市場的產品。
通過PMK 161/PMK.010/2019財政部長條例,財政部對進口起始價格為每公斤1405盾的合成纖維和人造紗線產品已規定了臨時安全措施的進口稅。
而在PMK 162/PMK.010/2019財政部長條例中,財政部對價格由每公尺1318盾至每公尺9521盾的進口布料產品亦已規定了臨時安全措施的進口稅,以及從價稅率(tarif ad valorem)36.30%至67.70%範圍。
▎自貿區試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
12月1日起,自貿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
日前,國務院公布《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下稱《通知》),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陝西、海南、山東、江蘇、廣西、河北、雲南、黑龍江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上海海關“查四”係統11月30日上線
據上海相關企業反饋,上海海關於11月27日召開關企座談會,通知11月30日(本周六)08:30新一代海關查驗係統(查四係統)將正式啟用。
新一代海關查驗管理係統(簡稱“查四係統”)即將正式上線啟用。上海洋山港、外高橋港啟用時間為2019年11月30日。
據悉,“查四係統” 對動衛檢查驗、海關查驗與原來相比有所變化:
1、原來是先海關放行再動檢,現在是如有動檢的貨物視為海關查驗,先查驗後放行,會導致送貨時間會往後延長(具體時間要等正式實施後才知道),港區費用和滯箱費會增加。
2、如貨物查驗沒有問題,所有查驗所需費用由港區承擔,但不包括因查驗產生的港區堆存費和滯箱費。
3、如貨物查驗有問題,貨物所有查驗產生的費用由收貨人承擔。
▎海關艙單係統切換,新規實施
為確保“兩步申報”業務改革順利推進,切實加強海關對水運和空運進出境艙單的管理,根據海關總署2019年第144號公告,我署變更了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電子報文格式,主要包括“原始艙單”“預配艙單”“裝載艙單”“理貨報告”“運抵報告”“出口落裝改配申請”“分撥申請”“分流申請”等報文格式,具體見《中國海關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報文格式XML Schema》《中國海關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報文格式製定說明》《中國海關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報文格式變更說明》。自2019年11月15日起實施。
自2019年11月15日起,海關對艙單電子數據傳輸時限進行嚴格檢查,進出境中國大陸必須在裝船前 24 小時以內提交完整、準確的艙單數據。對超過時限傳輸艙單電子數據或傳輸的電子數據不準確的物流企業,予以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