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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出台新監管舉措 支持企業“賣全球”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以及跨境電商綜試區擴圍等利好落地,跨境電商發展備受關注。記者了解到,日前海關針對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推高運營成本的問題,出台新的監管措施,優化監管製度,建立高效、安全、便捷的退貨通道,解決出口企業“痛點”問題,實現跨境電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
  
  海關前期開展企業調研情況顯示,跨境電商出口包裹退貨比例約為5%,其中服裝等部分品類商品退貨比例達10%以上。國內電商企業出口海外倉再進行線上銷售的電商商品也存在因滯銷、消費者退貨等原因的退貨需求。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綜合考慮商品價值、退運物流成本、入境稅收成本等因素後,往往選擇境外打折處理等方式處理跨境電商出口滯銷商品,無形中增加了企業運營成本,影響了企業擴大出口的動力,製約了企業的發展。
  
  海關總署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是海關送給國內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的一份特殊的“新年禮物”,該項業務的開展意味著今後海關將對跨境電商包裹出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商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等模式的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開展退貨監管,著力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問題。
  
  根據新政策規定,對於需退運回國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商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商品,經海關審核為原出口商品1年內退回的,可以複運進境,其中跨境電商包裹出口商品可單獨運回也可批量運回。對於跨境電商出口商品不退回國內市場僅需退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企業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理規定辦理進境入區手續,可按規定在區內對退貨商品以保稅狀態進行倉儲、維修、分揀打包、加貼標簽及運單等整理並複運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