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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造成加工貿易企業雙向擠壓,“出口轉內銷”稅收優惠政策來了

  4月15日,財政部發布通知決定,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暫免征收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稅款緩稅利息。同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決定自2020年4月15日起,將《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規定的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試點,擴大到所有綜合保稅區。
  
  這兩項政策也是對4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統籌內外貿發展,支持加工貿易企業紓解困難,促進穩外資、穩就業的多項舉措的具體落實。
  
  據介紹,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進口料件或製成品內銷時,除按規定繳納進口環節稅收外,還需要繳納緩稅利息,暫免今年4月15日起至年底的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稅款緩稅利息,可以降低企業內銷成本,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同時,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加工貿易企業申請內銷時,需按規定繳納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進口關稅可以選擇按其進口料件或製成品來繳納。利用該項政策,企業可以自主合理地降低稅負。目前,這項政策已在全國40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實施,其中24個是綜合保稅區,試點擴大至全國113個綜合保稅區,更多企業將從中受益。
  
  據了解,加工貿易占我國外貿四分之一。與一般的貿易方式相比,加工貿易具有“兩頭在外”的特點,是開放型經濟和國際產業合作的有效形式。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加工貿易實現了跨越式發展,為帶動就業、助推貿易大國進程、促進產業結構升級等作出了重要貢獻。
  
  近年來,國內外環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加工貿易規模和占比也有所下降,占外貿比重由1998年最高時的53.4%降至去年底的25.2%。同時,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梯度轉移工作也取得了積極成效,2019年中西部加工貿易占全國加工貿易比重,比2015年提高了7.8個百分點,達到了23.3%。
  
  業內人士認為,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嚴重衝擊世界經濟,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加工貿易受疫情影響更快速直接,麵臨需求端和供給端“雙向擠壓”,需要更多舉措為加工貿易企業紓困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