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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涉及棉紡和非織造設備

  據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官網消息,結合國內(nei) 外形勢變化,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海關(guan) 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等五部門近期對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guan) 目錄進行了修訂,並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其中內(nei) 容涉及棉紡成套設備、非織造布成套設備。
    
  按照要求,對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批準的按照或比照《國務院關(guan) 於(yu) 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享受進口稅收優(you) 惠政策的項目和企業(ye) ,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進口設備,繼續按照《財政部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 海關(guan) 總署 稅務總局 能源局關(guan) 於(yu) 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guan) 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財關(guan) 稅〔2019〕38號”)和《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海關(guan) 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調整<國內(nei) 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的公告》執行。
  
  同時,對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舉(ju) 辦的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hui) 、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hui) 以及中西部地區國際性展會(hui) 展期內(nei) 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you) 惠政策項下的國際性展會(hui) ,展期內(nei) 銷售的進口展品繼續按照財關(guan) 稅〔2019〕38號文執行;2022年1月1日以後舉(ju) 辦的,按本次通知執行。
  
  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chan) 品目錄
  
  (2021年版)
  
  新型紡織機械
  
    
  重大技術裝備和產(chan) 品進口關(guan) 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錄
  
  (2021年版)
  
  新型紡織機械
  
   
  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chan) 品目錄
  
  (2021年版)
  
  新型紡織機械